2017年6月12日 星期一

不識本心,學法無益


一、修行指標

真欲斷惑,必須事修。舉例,斷欲愛色愛。欲愛色愛是很有用的修行指標,果位修證到哪一清二楚。

斷欲愛色愛得自由解脫。舉例而言,世界上別人、任何人去愛欲了任何別人都與己無涉。一個人類跟另一個人類之間有任何愛欲關係都無關自己,就像人類不會在乎動物界的動物如何配對一樣完全不會介意其他人類如何配對。別人的情欲動不了自己的平靜心境。

相反的,被欲愛色愛綁困就必然產生相應的深厚煩惱:丈夫、妻子、配偶、伴侶是「我的」(我執),欲愛色愛對象要是情感走私、身體背叛、移情別戀、劈腿通吃的話,就會產生種種大小煩惱心所,最基本也最明顯的就是占有欲與嫉妒。有欲愛色愛絕對不自由;身心互相拘束,互相獨占,互相限制。萬一彼此都不再有獨占欲、隨便對方去愛欲新對象的話,又足以反證愛欲已經緣散不在了,愛情執著已經生滅一場完全結束。

開悟的人、大徹大悟的人是不需要任何世俗情欲關係的人。不識本心,學法無益。當祖師的大善知識沒有半個會退道心娶老婆,會娶老婆就是完全沒開悟的鐵證。

二、邪教

年輕人問邪教。台灣的邪教最大的特色是大量借用佛教的心法之餘力拒戒律,滿口心性道理的同時排斥事修。這也是邪教團體充斥多角戀、通姦外遇事件、遺產糾紛(含由在家眾自組創建的後期教會、宮廟、在家佛道不分祠堂等在內)的原因:道理淪為文字遊戲與社交辭令,不實修,不在生活實踐。

在台灣,只講八股古文道理又排斥戒律的後期邪教最受知識份子歡迎。知識份子圈有一項特色,最不屑禮教傳統,最追逐性自由與情欲解放,也最容易用知識訓練遮掩情欲糾紛,最容易囿於世智辯聰不信因果。排斥戒律就廣開情欲自由大門,最吸引知識份子加入。代價就是一邊享受不持戒的「正當性」一邊飽受破戒惡報。

年輕人提雙修法。提個實例,主角是一對高級知識份子。他們在大學時代一起反出家、一起被不重戒律的在家道場吸引、拜結婚生子玩股票的在家上師為師,學雙修法,畢業以後結婚。結婚,懷孕,生子,雙修法不再有當年的吸引力,孩子生了懶得陪就送到鄉下推給鄉下老父老母照顧,小倆口留在都市當一對上班族。

以俗諦現實而言,雙修法最大的問題是吸引到對雙修法本身有濃厚興趣卻不愛小孩、不疼小孩、不想花時間陪小孩的男女去生育。成人想盡辦法將欲愛色愛合理化,不是真正對教養子女有興趣。有合法婚姻都如此,沒有合法婚姻還偷修雙修法、偷生非婚生子女的社會問題更大,下一代成為上一代的犧牲品。

三、因果源頭:八識田

因緣果報自做自受是心識作用使然。自己造業會在自己八識田留識種,因緣果滿就會現前招報;不是外境誰報仇、誰討債,而是自心識種現前消自業。

如果境界一直重覆現前,除非宿世惡業未消盡的宿報問題,否則問題通常出在於這一生的自己不斷在重覆某種妄想三業模式。

職場亦然。假如相同的逆緣、逆境一直重覆,通常可以檢視自己的行為模式如何。自己最討厭、最排斥、最不希望現前的惡境界常常在折射自己的三業模式與處世待人風格。

四、法華退席

老師在上位說話,學生掉頭就走的事情千古有之,佛陀也遇過。法華會上不只在家眾走人,連果位未證、慢心尚重的出家眾也走人,完全不把正在升座開示的佛陀當一回事。

不契機、因緣散,如此而已。

這種特殊因緣這兩年剛好有發生。以前太習慣精舍訓練好的居士,完全沒有遇過居士慢心重到當法師面起身一語不發、甩頭就走的因緣,這兩年常常吃排頭。

只有第一次驚訝,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以後就習慣了。知道對方不想聽法,不想從法師嘴裏聽到任何讚嘆惟覺老和尚的話,不想被開示。發展到最後,直接面對面炮轟法師:「跟你講話浪費時間!」中台弟子向來不敢如此慢僧辱僧,這下遇到特例了。

可是,師父一直耳提面命叫弟子見仙修普賢十大願。師父一直提醒修行就一個忍字。後來呢?後來修了恒順眾生:你不要法可以,就完全順著你不說法。你沒有聽法的福報,而且是你百分之百抗拒,法師也不犯吝法過。

想不想聽老師、法師說話是結緣結來的。學生若契機,交談兩三小時都歡喜;學生若覺得「浪費時間」,站起來甩頭就走,本來就不屑老師了當然連禮節都不會管。學生會這樣通常有幾個原因:沒結善緣,沒社會經驗,沒有充足的EQ或人際禮儀訓練,認為沒有現實利害關係可以得罪老師無妨,或者單純吃定了老師是好人善人不會為此做出對自己不利的行為。

小僧的臉友還真是在教育界挖心掏肺愛護學生愛護一生才會忍不住開罵。在道場,老修行笑笑就放過了:你不聽是你損失,你慢心重你背自己的因果,你自斷老師身後大量畢生累積的善緣人脈是你不會把握福報,你沒恭敬心是你折你自己的福、非關外物。

五、身份:法律與教條的現實衝突

難得有善緣宗教交流,在一貫道道場非常活躍的朋友分享一貫道道場內部這幾年發生的大變化。第一個大變化:點傳師制度正式步入歷史,早期的點傳師不再主持儀式或有重要傳教地位。第二個大變化:一貫道系統的「上帝」的神諭不再由點傳師向凡間傳達,改由三個胎裏素兒童所組成的「降旨三人小組」一起進行嚴肅的書寫儀式,在神靈降體的類卜卦儀軌中將「上帝」的神諭以中國書法字體寫下來。

針對朋友的分享,我提出幾個宗教界內部才會因為宗教實務運作感興趣的交流議題:

第一:傳統上,一貫道點傳師被教義要求禁欲。單身便置,萬一點傳師本身已婚就對世俗配偶背負夫妻義務(性行為的法定義務),如果他/她依教義拒絕行房會構成法定離婚事由,配偶完全可以針對點傳師拒絕進行性行為、違反夫妻義務的理由請求法院判決離婚,成案機率很高。宗教信仰、宗教身份、教義規定與國家法律系統完全相反、衝突,怎麼辦?

第二:三個胎裏素兒童所組成的「降旨三人小組」成為正式承認的神職人員在古代社會沒有問題,在現代憲政系統、兒少保護法規下很容易侵害兒少人權。是否被信教的父母強迫入教或強迫領神職、代降神諭?教團內部選舉推任哪家哪戶的茹素小兒代言「上帝神旨」的選舉公平性在教團內部有何公示公平性?兒少是完全自願從事相關神職嗎?被選上或不被選上的一貫道家長父母會不會有不同意見(例如不想被選的被選或想被選的不被選)?只要真正經手宗教實務的人都知道父母對小孩的社交表現很介意,萬一小孩不被選上,父母甚至可能起大煩惱、煩惱大到不惜退出道場改信別教別宗,誰給他們的小孩子表演舞台就信誰。

朋友的反應非常有趣。朋友強調點傳師是「上帝」親自下旨挑選,一旦被「上帝」指定是點傳師的人就會自動禁欲不會有性行為,沒聽說過點傳師會因為已婚身份出狀況,反正點傳師制度已經正式結束了,以後再也不是問題。至於民法規定夫妻義務的強制規定與法定離婚事由的問題或兒少是否被強迫擔任神職的問題,朋友說完全沒想過。我再問,「假設」有點傳師一邊被教義逼迫淨身禁欲又一邊為了維持婚姻私底下偷偷破戒跟合法婚姻配偶行房以免被起煩惱的、非信徒的、不需要禁欲的配偶提起離婚訴訟怎麼辦?朋友大驚失色,一直強調被「上帝」親自選擇的點傳師自然而然就會自動禁欲,真正的點傳師「絕對不會」私底下偷偷破戒跟配偶行房,除非那個點傳師是假的或者雖然對外宣稱自己是點傳師、事實上並不是!

聽完朋友熱心的說明並一番交流後,我倒是完全理解為何宗教實務上會終止點傳師制度。這個神職制度在公開反對出家(朋友證實這點。朋友不只一次提及「上帝」在降卦給三個茹素兒童的書法神諭中提及修行不需要出家與程度若夠高了就不必現出家相的觀點)、公開崇尚在家、公開大量鼓勵信徒結婚成家生育的在家教團本來就會形成在家神職與在家法定夫妻義務的嚴重對立矛盾,宗教教義與國家法律完全對立衝突。以宗教師的實務經驗,我認為該制度很容易製造現實婚姻家庭問題,但是囿於神職身份與教義設限讓出現家庭問題的當事人無法在教團內把家務事公開拋出來挑戰製造婚姻衝突、法定離婚事由的教義,問題更大更廣更深,最後無以為繼之下,為了教團生存空間唯一的行政運作選擇就是直接砍掉與國家法律系統衝突的在家點傳師制度,從此不再傳承新生代點傳師。

我的直覺是在以前不重視兒少人權時代可以運作的「降旨三人小組」以後在兒少人權被重視的年代也會被挑戰、被推翻,就像兩次世界大戰時期或落後交戰地區可以接受的娃娃兵、兒童軍隊、兒少持槍殺人行為在民主憲政國家不被允許、被視為犯罪侵害兒少人權的行為一樣,會被更文明的新生代推翻。

第三:關於「上帝」

個人自幼有大量出身在正統基督教家族、正統天主教家族的朋友,很好奇一貫道為何會借用一神教系統的中譯稱謂來恭稱教主。朋友說此說來自中國的「三皇五帝」之說。我反詰「三皇五帝」的歷史說法已經被兩岸當代歷史學者正式推翻了。他們各別研究各自提出史料、考古、分析下結論說三皇五帝是沒有任何充分史料可以證明真實性的上古神話傳說,神話成份很高而史證成份很低,政界利用史界把沒有公信力的傳說操作成政治工具而已。這是兩岸不約而同、沒有串通、純憑學術良知所做出的史研結論。

朋友很驚訝。朋友一生沒有跟各教正式神職人員或宗研所系統出身的學者對話過,跑各大宗教團體都只是短期參加、跟在家成員淺層互動,不只不知道依照神話編造的教史是純粹人為文創,也不曉得宗研所公開了哪些有公信力的研究成果。朋友以為用中國小說內容當教義基礎的神明系統也是真實的。神話的的確確是上古宗教起源無誤;古人可以接受是因為古代知識系統不發達,但是在現代社會很容易被成熟的社會科學研究體系公開檢驗,神話與真理的距離在現代知識放大鏡、知識顯微鏡下無所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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